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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份尚旭辉律师被河南省信访局和河南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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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准确把握法律的理解和使用,提升律师执业中的专业水平,5月10日上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5月份例会学习研讨会,分别由诚然所建工房地产团队郭书铭、郭亮律师就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问题,以及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与所内律师进行探讨和交流。大家各抒己见,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和看法,现场气氛活跃,观点独特而新颖。本次例会由诚然所副主任石会升主持,全所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 郭书铭律师以《建工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中“实际施工人”的分析与适用》为课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分别从:一、实际施工人的概念;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是否包含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情形;四、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路径;五、除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突破合同相对性之外的其他规定适用;六、办案实务中的相关问题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把代理过的几起建工案件中的一些实务经验与大家进行分享。 接着,郭亮律师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为题,从建设合同纠纷管辖权问题的确定开始,引深到诉讼主体确立,以及诉讼中举证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等方面和大家进行了交流。然后,就诉讼准备工作,如何做好及时举证的充分准备,规范举证的要求,质证程序的参与,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以及拒不配合鉴定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和研判。 本次例会学习开始前,诚然所为新进两名年轻实习律师沈子岚和李怡霏举行了欢迎仪式,欢迎两位实习律师加入诚然大家庭,希望她们在自己的执业道路上,和诚然所一道一步一个脚印,共同谱写诚然所健康发展的美好明天。撰稿/编辑:郎松涛审 核:郭书铭
7月14日,洛阳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洛阳市委主委肖宏滨莅临我所调研洛阳市政协委员之家建设,市政协联络委主任王龙钦、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刘虎诚、市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王民学、市政协人资环委调研员魏立峰、市政协联络委调研员丁建昌、市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主任姚俊峰、九三学社洛阳市委副主委高明陪同调研。 尚旭辉系诚然所的创始合伙人、主任,九三学社社员,政协洛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诚然所经过市政协人资环委领导现场考察审核,推荐为九三界别“政协委员之家”。现律所刚刚乔迁新址,办公面积1000余平,办公环境优美,功能设置合理,配套设备齐全。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之家的作用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场所。 肖宏滨副主席等一行参观了本所,对诚然所洛阳市政协委员之家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随后,在我所党建室召开座谈会,尚旭辉主任同各位领导进行座谈。 座谈会中,肖宏滨副主席指出了建议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之家”的重要作用,发挥律师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打造“书香政协”的功能,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重要作用。 此次调研不仅是对我所尚旭辉主任作为市政协委员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律所以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今后,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发挥“政协委员之家”的作用和法律***优势,为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撰稿:赵冰洁 审核:郭书铭 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聚焦婚姻家事,探讨维权热点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初春时节,恰逢“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为了更好保护广大妇女同胞的合法权益,3月7日上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例会学习活动,聚焦婚姻家事方面法律法规,探讨广大妇女同胞家事维权的热点难点问 题。此次例会学习,由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婚姻与家事团队赵俊科律师和马彬恺律师主讲,二人分别以《婚姻家事房产疑难复杂问题专题演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亮点解析》与大家进行了分享。学习活动由律所副主任石会升主持,全体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赵俊科:《婚姻家事房产疑难复杂问题专题演讲》 赵俊科在婚姻家事房产疑难复杂问题专题演讲中,从家事房产本质的五类法律关系叠加开始,即婚姻关系、物权登记、出资来源、政策属性、继承交叉。 家事房产纠纷中,婚姻关系是基础,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分配、房产归属等问题都与婚姻关系密切相关,它是处理家事房产问题的重要考量因素。物权登记是确定房产所有权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中,登记情况可能与真实权利不一致,这给家事房产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出资来源对于确定房产的归属至关重要,不同的出资情况会导致房产在分割时产生不同的结果,如婚前一方出资、婚后双方共同出资等情况。政策房与普通商品房的裁判逻辑不同,回迁、经适、房改、限价房等政策房有其特殊的政策属性,在处理家事房产案件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当房产涉及继承问题时,会与婚姻关系产生交叉,可能需要先进行析产才能处理离婚案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 在婚姻纠纷案件中最难认定的房产就是父母出资买房,也是当今裁判中比较难以区分的领域。赵俊科认为,父母出资买房要先看婚前父母出资情况,如果是婚前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那么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如果是父母婚前全额出资,登记在对方或加名的情况下,可以视为是对对方的赠与行为;如果是婚前仅付了首付,婚后还贷款,就要引申出父母帮忙还贷的相关证据才行。 在离婚与继承交叉房产方面,赵俊科分别从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遗嘱处分夫妻共同房产、多份遗嘱冲突情况下房产处置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马彬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亮点解析》 马彬恺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核心条文并结合具体案例,就婚姻无效与离婚效力、债权人撤销离婚财产条款、同居关系析产规则、婚前房屋赠与的处理、直播打赏与婚外情赠与等进行分析与解读。 重婚的婚姻无效,即使合法婚姻已解除或配偶死亡,后婚也不能转为有效。登记离婚后,一方以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能证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影响其债权实现的,可请求撤销相关条款。法院综合整体分割、子女抚养、离婚过错等因素予以支持。同居关系析产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各自所得归各自;共同出资财产以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共同生活、子女、贡献进行分割。房屋约定赠与未过户,离婚时法院综合婚姻时间、子女、过错、贡献、房价等因素,判决归属及补偿。如果明显超出家庭消费水平的直播打赏,构成挥霍,另一方可请求婚内分割财产或离婚时对打赏方少分不分。为婚外情目的赠与财产,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受害方可婚内分割财产或离婚时对过错方少分不分。 在涉及离婚股权转让与分割、放弃继承与抢夺子女禁令、分居抢夺子女与抚养权优先情形、处分子女房产与抚养费变更等,马彬恺也分别进行了解析。 登记方转让以共同财产出资的股权,原则上有效;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的除外。夫妻均为股东,不能按工商登记比例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放弃继承原则上有效,配偶无权干涉;但放弃导致无法履行扶养义务的除外。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对方以另一方存在恶习为由抗辩,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分居期间抢夺藏匿子女,法院可暂时确定抚养事宜,并明确协助监护义务。一方存在家暴、恶习、重婚、抢夺子女等情形,离婚时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父母处分子女名下房产后,不得以损害子女利益为由主张无效。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但直接抚养方经济变化或子女费用显著增加,子女可请求支付。 这次例会学习是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新年过后的第一次例会学习,二位青年律师认真准备,全面、系统的对婚姻家事方面经常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细心的整理和分析,不但对相关问题的成因和类型进行了分类,而且对发生问题后应对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既有理论方面法律支撑,又有实战方面的案例引导。大家纷纷表示,整个学习活动不但气氛活跃,还为大家带来“干货”满满,也为本年度的例会学习开了一个好头。撰稿/编辑:郎松涛审 核:郭书铭
关注诚然 2021年10月16日上午9时,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10月份的例会学习。此次会议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参加。 (图为参会人员) 李仕林律师带领大家学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实践篇》,分别讲述了“民法典”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司法解释”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导致面部创伤所产生的整容费、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是否应当赔偿;在交通事故中,电动三轮车、二轮电动车重量超过40千克,速度超过20公里每小时能否认定为机动车等问题。 (图为李仕林律师讲述中) 黄***律师以《做幸福的律师》为主题,并结合自身从教16年的经验,分别从“自信、乐观、分寸、表达、团队”讲述了作为一名新晋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遇到这些问题应该怎么妥善处理,以及该如何做一个“幸福”的律师,并着重讲到团队建设对律所发展的重要性和对新晋律师成长的重要性。 (图为黄***律师讲述中) 石晶律师向大家讲述了《“交通事故”以案释法》,其中包括一、交强险中“无责车辆”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二、驾驶员/车上人员与“第三人”之间的转化;三、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常见问题;四、热点案例的分享与探讨。 (图为石晶律师讲述中) 党员律师冯志勇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重温红军长征史》,“长征中,红军纵横十余省,跨过数十条江河,翻越40余座高山,其中包括20余座海拔4000米以上的皑皑雪山,穿过号称‘死亡陷阱’的1.5万余平方公里茫茫草地,战胜了严酷自然环境造成的各种困难……”冯志勇律师从红军长征的历史概况、长征胜利的伟大意义、长征胜利的深刻启示三个方面进行讲述,带领大家回顾了党在长征时期的艰苦奋斗历程,阐释了长征胜利的伟大意义。 (图为冯志勇律师讲述中) 撰稿:江志柯 编辑:李少宇 审核:郭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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