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所介绍
党建动态
律师团队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资讯中心
资质荣誉
联系我们
热烈祝贺麻伟波律师被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评为2011年度“律师先进个人:称号。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月4日上午9时准时召开2020年度***次学习例会,会议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悉数参加。 本次例会主讲人为潘焕民律师和孙占亚律师。首先由潘焕民律师分享《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学习》。潘焕民律师首先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问题衔接和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的关系及其适用以及民法总则的时间效力为切入点,然后分别从公司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担保纠纷案件、案外人救济案件、民刑交叉案件等实务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具体剖析。通过潘焕民律师两个多小时的讲解,全体与会同仁对《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均有了***的学习和理解。 潘焕民律师结束精彩讲解后,由孙占亚律师上台为大家讲授《***高人民法院修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大变化》,孙占亚律师具有丰富的刑事侦查、检察实务经验,他此次主讲的内容是关于自认规则的七大变化、书证提出义务的四大亮点、规范鉴定人出庭程序,明确规定鉴定人出庭的时间和要求、举证期限届满前须主张的程序权利等。孙律师的精彩讲解得到了全体同仁的一致认可。 会议***后,尚主任表示,律师行业是一个需要不断积累和学习的行业,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并拓展知识面的行业,寒风凛冽,吹不灭全体诚然人积极向上炽热的心。2020年注定是一个“学习年”,全体诚然人要“爱学习”、“善学习”、“会学习”,不断行走在学习的路上。 撰稿/编辑:赵冰洁 审核:郭书铭 “诚然” 即诚之实,然之本,意喻以诚信、诚实为根本作为我所律师之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
2017年6月因端午假期,本所例会延至10日举行。当日,按照既定安排,尤士虎律师作为主讲人,讲述的题目是“重温票据法”。作为内地一名老律师,突然抛出这个课题,瞬间给人以高大上的感觉,毕竟内地律师接触票据业务太少,对票据的概念仍停留在抽象的书本印象里。 得益于所里的电化设备,展现在大屏幕上的是制作精美的课件,罗列清晰,详略得当,直观地将票据相关的内容呈现在大家的面前。据尤律师介绍,制作这个课件,他可是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辛苦了,必须点赞。 开篇词中,尤律师强调“改变思维”学习思想,所谓改变思维,就是抛开常规业务的理论和实践模式,集中到票据本身上来,集中到票据的独特性上来。 尤律师通过课件展示,从票据的文义性、无因性这个基本特征起始,系统地讲述了票据的种类、票据的对价关系、票据的票面记载、票据权利及常见的权利瑕疵、票据纠纷的多发焦点、持票人及承兑人的重大过失等票据知识。其中,穿插了他亲历的票据法律服务实践,并与大家进行了互动,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与深入思考。 讲述中,尤律师特别讲到了因票据遗失而启动的公示催告程序的立案问题,在失去票据且未保存票据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说全无证据时,如何申请法院就虚无的票据进行公示催行以保障失票人的权利?大家对此各抒己见,争论热烈。***终,尚主任提议,由在法院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郭书铭律师从法院办案角度来讲述此种情况下的实务操作。郭律师认为,如果票据遗失,且无票据复印件的情况下,失票人应当通过展示与前手的交易关系并取得前手的证明来表明自己失票人的身份及票据信息,因为,通常情况下,前手必然保有票据复印件等票据的相关信息。 通过本课题学习,真正地让大家重温了票据法,在洛阳作为内地城市,被国家批准设立自由贸易区的大背景下,在未来将面临大范围、大批量包括票据支付等国际贸易业务的时刻,票据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无疑将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在尚主任的主持下,本所的八名实习律师分别就自己的学习、进步、心得与大家分享,他们的分享在麻伟波律师、贺宪锋律师的点评中,均得到了热情的赞赏和鼓励,同时也给予了美好的希望和祝愿。年轻,就是资本,虽然成长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但他们一定能闯出自己的天地,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1月7日上午9时准时召开11月份的学习例会,本次学习内容为李晓媛律师分享了离婚财产分配类型的《案例简析》、石会升副主任分享了《公司常见纠纷解决思路与实务处理》,会议在本所的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此次例会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本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参加。 会议伊始,由李晓媛律师对离婚财产分配类型的《案例简析》的内容展开分享,李晓媛律师通过以自身经历的案例为引子,将其中的事实及法律关系向大家进行阐述,***后就案件的发展方向及原因的问题与大家探讨,大家对此问题进行了踊跃发言。 (图为李晓媛律师在讲课) 继李晓媛律师分享完毕后,石会升副主任从办案流程和注意事项对《公司常见纠纷解决思路与实务处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如下:一、股东间的矛盾无法协商解决,且任何一方不愿或无法退出,怎么办;2、股东既不履行出资义务又不退股,怎么办?股东存在重大过错能不能将该股东开除;3、公司股东如何退股,退出公司;4、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后,原法定代表人拒不交出公司印章、证照怎么办;5、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可撤销和不成立的区别是什么;6、股权代持中,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股权代持解除委托合同后,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此次分享干货满满,给大家拓宽了业务视野,也学到了非常实用的实务技巧。 (石会升副主任在讲授中) 分享结束后,尚旭辉主任作出了独到的点评,鼓励大家坚持学习,坚持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随后尚主任对律所的例会学习开展的形式和内容与同事们进行了交流,同事们也积极提出建议,使诚然所向前的每一步都更加坚定和踏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贵在坚持。作为一名律师,要坚持学习,不仅要钻研自己擅长的领域,还要学习新知识,了解新领域,不断拓宽视野,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精华,完善自己的实务技能。 撰稿:陈亮亮 审核:石会升 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于9月在北京召开“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聘任会议,全国共有60名律师被聘为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旭辉律师受聘为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网站首页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