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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份尚旭辉律师被河南省信访局和河南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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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中的各种挑战,4月7日,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郭书铭律师和马彬恺律师受邀到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培训。本次培训以《公司合规运营与法律风险识别及防控实务》为题,对公司相关干部和职工开展法律实务培训。 培训围绕法律顾问对公司合规运营的作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严格实施、国企经营中的风险识别及防控、合同签订及业务往来的风险识别及防控、诉讼时效五个方面依次进行。 在谈到法律顾问对公司合规运营的作用时郭书铭表示,公司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公司理解并严格遵守各类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准确评估公司决策与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审查公司各类合同,严格核查条款合法性与有效性,全力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起草重要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精准匹配公司需求,且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全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通过谈判方式促成和解,有效减少公司在争议解决中的时间与成本损耗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国企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决策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决策具备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从根源上约束决策行为,规避决策风险。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个人独断专行或少数人擅自决策,明确集体决策的强制性地位。是国企内部治理的重要规范,也是党和国家加强国企领导人员监督、防范腐败风险的举措。体现党对国企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强化国企治理的双重属性。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法律顾问意见,能够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出错率及减轻责任人责任。 国企经营中的风险识别及防控方面,主要体现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先执行后补手续”、越权决策问题。所以说重大决策事项须经法律合规审核,建立“业务分管领导+法务”双负责制,将合规审查嵌入决策流程,审查意见须由法务签字。开展背离主业的投资活动;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变相提供资金支持形成隐性债务。规避此类风险,必须严格遵守国资委“十不准”要求,严禁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投融资项目须在立项阶段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合规部门应前置参与风险评估,对交易标的须有实际控制权,杜绝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招标采购方面,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设置资质审查控制点,合规部门参与评审,建立供应商分级与动态评估机制并跟踪履约。合同管理方面要落实合同“三级联审”机制(业务审核+法务审核+法律顾问审核),建立标准合同模板库,规范合同起草;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线上管理,定期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对异常履行合同及时干预。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并保留书面证据,合同明确价格调整、索赔期限等条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郭书铭还对国有资产管理风险、劳动用工风险、财务税收风险、反腐败与廉洁风险、数据与信息安全风险、合同签订及业务往来的风险识别及防控方面进行了培训。 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这次专题培训,本次培训让大家耳目一新、受益匪浅,使企业在今后对公司管理、合同签订、风险把控上有了法律层面的认识,为企业今后健康发展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帮助。撰稿/编辑:郎松涛审 核:郭书铭
又一个,又来了一个……我已经懒得回忆这是第几个了——“我要不要赶在明年之前离婚?”“是不是明年离婚就更难了?”“离婚冷静期好恐怖!” 其实我本不想写关于这个话题的文章,亲情、爱情、婚姻是太过个人的事情,不能用统一标准去衡量,我见过相敬如宾的***,也见过吵吵闹闹过一辈子的***,哪种更好?不是剧中人,谁又能真的感同身受呢?毕竟我是一个连说媒都不愿意的人。可是这么多朋友对这个问题纠结至此,是我始料未及的,所以,趁着休假,就简单和朋友们聊几句吧! 自从《民法典》登上舞台,各种关注便集于一身,而在我的朋友圈里,“离婚冷静期”绝对是被翻牌***多的宠儿。朋友们或调侃、或吐槽、抑或真的恐慌,仿佛即将错过***后一列通往春天的地铁似的。 作为朋友,我想说,虽然中国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劝和不劝离”,但是时代发展到更加注重独立人格的今天,我更希望规劝的是可以离婚,但是要在比结婚更加冷静的前提下离婚。 婚姻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但是一旦步入婚姻围城,一定是涉及人身、财产、亲友、社会等方方面面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决定,即使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年轻人从没有意识到。那么在要离开围城的时候,是否应当将自己在围城内的行为后果妥善处理之后再离开呢? 我所认为的离婚,应当分为两个阶段:***,为什么要离婚?第二,如何才能离婚? 那么朋友,你为什么要离婚呢? 如果仅仅是因为害怕错过了快速离婚的机会,害怕以后(也许、大概……)会有更牢固的枷锁,害怕也许今天发现的一点小矛盾有可能发展为更大的问题,那么我只当是朋友聊天吐槽、日常发泄,我作为朋友,作为***的心理咨询师可以尝试着帮你寻找问题、疏导情绪、解开心结。 当然,如果真的到了问题无法解决,两人无法一同继续走下去的程度,那么离婚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毕竟在我的观念中,婚姻是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让彼此都更加幸福更加快乐的生活方式。一旦双方彼此消耗、彼此伤害,那么不妨给彼此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这个时候,才进入到离婚的第二个阶段“如何离婚”,此刻我才可以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 首先,你为什么离婚决定了你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去办理离婚。以前看过一种说法,离婚就像生孩子,要么顺、要么剖,要么顺转剖。 顺产型:如果双方都是冷静型的,好合好散,那么就顺顺当当的办理协议离婚。***步,细细捋顺双方在围城中的各种关系,尤其对子女、财产要做明确约定;第二步,把双方谈判的结果用文字方式记录,也就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第三步,去民政局登记领证,从此一别两宽。 新的民法典确实用“离婚冷静期”增加了难度,也就是第三步增加了30天的等待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可以选择继续离婚,也可以反悔,可是对于两个经过冷静思考、并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的决心离婚的人来说,30天的等待并不能改变什么。 朋友,你需要做的是冷静再冷静,和你的另一半好好沟通,做个***的ending。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求助于亲戚、朋友、律师,确保你们的协商更***更顺畅,但是归根到底决定权在你和他(她)。 剖腹产型:这种方式就血腥暴力得多,需要强大的外力协助了。如果出现了网友们一直作为案例提出的类似家暴、出轨、赌博、重婚等情形,那么不管是现行的《婚姻法》还是即将施行的《民法典》都将此类归为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协议离婚并不适合你,你需要的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冷静期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不会对离婚的结果产生任何正面或者负面的作用。至于你是否能够顺利拿到离婚判决,那么是与你手头的相关证据有关的,毕竟法院终归是司法机关,是要看证据说话的。 朋友,这个时候大概率你是无过错的一方,那么你需要做的是收集、固定证据,如果你的能力有限,可以求助于妇联、法院、公安或者律师,以争取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顺转剖型:这种情况很痛苦,却很常见。原本想要好合好散,无奈天不遂人愿,双方撕破脸皮,争孩子、争财产,相互指责,相互诋毁,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当事人不好办、行政机关不能断、人民法院不敢判。 但是说到底,这个也不是无法解决,毕竟这种情况中,双方在要离婚这个问题上是有共识的,只是怎么离更好的问题,更多的就是孩子归谁,钱怎么分的问题。 朋友,这个时候当然还是需要证据的,但是我要建议的是,毕竟曾经同床共枕过,曾经如胶似漆过,曾经山盟海誓过,非原则性的问题上退一步海阔天空,而原则性的问题自然有法官按照法律去判定。 当然,这个过程中既然无法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冷静期”同样与你无关。 以上这些,朋友们会发现,离婚冷静期能起作用的范围很小很小,并不能左右你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当然,有人说家暴、无赖的问题,有人说转移财产的问题,有人说离婚难判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存在,但是这并不是“离婚冷静期”导致的,也不是“离婚冷静期”能解决的。其实新的《民法典》中对于判决离婚的情形比以往更多了一条,其实《反家庭暴力法》中对于家暴受害人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持,法律并不会盲目保护过错方,这点大可放心。 有人说更应该规定“结婚冷静期”,我觉得结婚确实需要更冷静,但是法律应当规定吗?法律更多是对于行为及其后果的规范,而非对于情感、思想的调整,干涉过多那么岂不是更加******了呢?就像开头说的那样,如果婚姻真的像个攻城游戏,那么两个人进入围城的时候只凭着一腔热血,两手空空,只需将彼此订下盟约即可,而一旦进入才开始共同***地置办装备、攻城略地,才有了共同的行为后果,甚至有可能涉及其他人。所以,此时法律才可以管,也不得不管。因此,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对于婚姻这个法律事实所产生的后果更为慎重的处理方式。 不可否认,一项制度必然有利有弊,保障了权利,就一定规定了义务;你拥有的自由,必然是他人让渡了自由,而作为法律这项社会制度不就是在各种权利与义务,自由与***之间的平衡吗? 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不管是***还是人情,都会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一个社会的传统,一个民族的人格不都是这样形成的吗?我国基于现在离婚率攀升的现实,基于构建和谐家庭要以和谐家庭作为基石的理念,基于以和为贵的民族传统,尽量避免冲动,尽量保护家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是有社会基础作为支撑的,也是有其存在的价值意义的。 朋友们,大可不必谈婚色变,也不必限期离婚,***的相处方式不止一种,问题的解决方式也不止一种,不管是婚姻中、工作中、生活中,冷静总是没错,找到原因,明确目标,确定解决方案,总是要比仓促决定、限期完成要好一点的。真心希望你走出的每一步都是跟随内心的,也希望你回首的每一次都是无怨无悔的! 审核:郭书铭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2023年9月2日下午,由洛阳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协关爱委和青工委承办的健康科普讲座,在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举办,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孙磊以“肥胖与膳食营养”的课题进行讲授。 洛阳市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诚然所主任尚旭辉、副会长曹振峰,市律师行业妇联主席、市律协女工委主任许文,市律协监事会监事、诚然所党支部书记郭书铭,市律协副秘书长张世峰,市律师行业妇联副主席、市律协青工委主任闫宁出席参加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市律协关爱委副主任、诚然所副主任董进果主持。 尚旭辉主任对孙磊前来授课表示欢迎。他结合相关统计数据指出,律师行业突发疾病呈现年轻化趋势。律师工作繁忙,压力巨大,应高度重视身心健康。他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号召律师们关注健康话题,特别是青年律师的健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孙磊以《肥胖与膳食营养》为主题,从营养结构与基因的关系入手,引出肥胖与健康这一话题。他从肥胖定义和衡量指标、肥胖发病机理、临床表现及其危害、治疗方法等诸多方面向大家详细讲述了肥胖与健康的关系。在肥胖治疗方法上,他谈到,要做到平衡膳食、适量运动、愉悦心情、戒烟限酒,必要时要进行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中医治疗。*后,孙磊医师从自助餐的取舍这一话题入手,向大家提出做经济人还是健康人这一问题。他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向大家论证了合理膳食的重要性,并讲述了平衡膳食八个准则:即食物多样,合理分配;吃动平衡,健康体重;多吃蔬果、奶类、全谷、大豆;适量吃鱼、禽、蛋、瘦肉;少盐少油,控糖限酒;规律进餐,足量饮水;会烹会选,会看标签;公筷分餐,杜绝浪费。 孙医师授课热情洋溢,讲授的知识通俗易懂,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在场的律师们积极向他提问,了解健康与合理膳食、疾病的预防与治疗等知识,孙医生耐心为现场的律师们答疑解惑。 洛阳市律协副会长曹振峰做*后总结:身体是*命的本钱,健康饮食是一种理念,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很重要,希望全体律师将健康放在第*位,提升健康素养水平,当好自己健康的第*责任人! 通过本次健康讲座,大家学习到了健康与肥胖、肥胖的治疗方法、如何科学饮食等知识,意识到了健康与合理膳食的重要性。 撰稿/编辑:朱家涛审 核:郭书铭
为了提升洛阳市律师行业的执业水平,加强行业规范,提高律师服务质量,洛阳市开展了“律师行业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我所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洛阳市“律师行业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会议由我所副主任昌帅通主持。 本次“律师行业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内容以及方法步骤,为洛阳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坚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律师法定职责,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撰稿/编辑:朱家涛审 核:郭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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